律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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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咨询

啊,之前呢,就是说交过一个女朋友啊,这个突然生病了啊,后来呢,就是为了治病嘛,当时也给他拿了10几万块钱,但是呢,还是不幸的去世了,就是说现在到这钱的话就还能要回来吗?嗯,确实是很不幸的一个消息啊,那那这样的情况要看当时呢,你在呃给他钱去治病的过程中,到底是出于怎样的一个目的,你是当时是赠予,就是说啊,这个钱我就是拿给你去治病了,还是说这个钱当时就是说我去借的,我借了钱,然后为了帮你去治病,那如果是后者的话,那我们这个钱是可以要的,即便说他现在人没了,我们也是可以要的,也就是他父母在他的遗产范围内,那么继承了他的遗产之后,是应该在遗产范围内对咱们进行偿还的,这是有这样的一个义务的,那这个10几万会让你接下来的生活变得很拮据,或者是有影响也没有对,就算这个也是问一问,真是真是说要不回来想那也就算了,嗯,我个人建议这个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是什么?说如果哎确认就是这个钱,我真的。

就是影响到了我的生活,我想要回来,那我们可以和就是女孩儿的父母进行沟通啊,不建议说这个事情一定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你们的感情我相信是很很好的,我认为你们的感情还在,所以就是说对他父母而言,嗯,那你可以进行有效的进行沟通,来了解一下他们目前的一个情况,这个钱,呃,他们是怎么考虑的,我觉得这样的一个方式可能是会最好。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07-08 14:01

"法律的力量,源自于维护公平正义。今天,我代表我的朋友——一位包工头,向开发商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合同约定,支付欠款。坚信正义必定得到伸张,我们将继续努力为被欺压的一方争取权益。信仰法律,维护公平! #法律维权 #公平正义 #被欺压求助 #诉讼在途"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06-03 11:35

这个呗,连我都不见,那那我找律师去,他就能见了是吗?他不需要见律师啊,对吧,我们也不需要见他,明白吗?如果能谈判,那我们就通过谈判的方式来解决,如果他连人都不见我们的话,那他没有解决问题的态度,我们就直接起诉,该给钱给钱对吧?有法律制裁他吗?你怕什么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07-03 19:25

最近收到不少朋友在东莞工程款的问题咨询,这里提供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 首先,如果您拿不到工程款,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与对方商家或企业进行直接沟通,寻求达成和解或制定分期付款计划等解决方案。如果对方拒绝或不理睬您的要求,那么您就需要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其次,您需要保留相关证据。收集与工程款相关的文件、合同、支付凭证以及与对方沟通的邮件、短信等记录,以备在后续处理中申诉或证明。 再次,选择一个专业的律师行事。律师将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协助您寻求解决工程款问题的最佳途径,并维护您的权益。专业的律师能够为您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并代表您进行法律程序,保障您的利益。 最后,不要放弃维权。疑难工程款纠纷需要持之以恒,不断地追问对方,并通过私信、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定期提醒及设限,保持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 工程款拖欠问题在东莞属于比较常见的纠纷,如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06-03 18:41

不审计能否拿到工程款?项目已经交付使用几年了,审计一直没有完成,那不审计能否拿到全部的工程款呢?讲一个案例啊,一个分包单位在总包那里分包了一个土方的一个工程,分包合同在约定的工程款以业主与总包单位审计的价格为准,也就是说审计完成后,分包单位就可以拿钱。那项目呢,是在2014年底呢,就已经竣工验收,并且已经交付使用了。然而总包单位啊,却拒绝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尾款,原因也很简单,业主的审计没有完成,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不具备付款条件,分包单位忍无可忍就把总包告上了法庭。最高人民法院是这样认为的,第一,项目在2014年底呢,就已经交付使用了,如果一直没有审计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既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也有失公允,第二,审计只是确认工程款的途径之一。法院通过鉴定。

确定的工程价款也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直接确定总造价。第三,总包单位一直消极的推动项目的结算和审计工作,有过错要担责,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工程不需要审计,依据鉴定结论直接支付工程款。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这样的一个问题呢?评论区告诉我。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07-02 17:59

在建筑工程中,结算价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工程质量、材料、成本、管理等方方面面。因此,在确定结算价格时,需要考虑众多因素,确保价格公正合理。如果您是建筑工程的律师,那么您需要掌握一些有关结算价格的知识。 首先,确定结算价格需要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建筑工程不同于其他产品,它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而且完成过程中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天气、材料供应等。因此,在确定结算价格时,需要考虑工程实际情况,以确保价格与实际情况相符。 其次,在确定结算价格时,需要考虑材料价格的变化。建筑材料的价格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它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政策法规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确定结算价格时,需要考虑材料价格的变化,确保价格公正合理。 最后,在确定结算价格时,还需要考虑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它们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效果和使用寿命。因此,在确定结算价格时,需要考虑工程质量和安全,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总之,确定建筑工程结算价格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需要合理的制定方案,从多个角度综合考虑,才能确保价格公正合理。如果您是建筑工程的律师,那么您需要掌握以上知识,以便为您的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06-04 09:31

欠钱不还,要账就要快,就要准,就要狠,不能拖。遇到欠钱不还,三个要账的还金时期一定要把握,不然自己的债务就变成呆账、死账、要不回来的账。首先,诉讼时效的问题,切记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有效期,如果对方欠钱不给,每天好吃好喝,样样奢华,就是不还你钱,你考虑在三年的时间内抓紧提起诉讼,否则过期的就会增加败诉的风险。其次,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为两年的时间,对方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要拖,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过了两年就很麻烦。最后一个,不要等到对方电话不接,消息不回的地步才去要账。要账就要怕,就要准,就要狠,不能拖。你明白了吗?欠债就必须要还,公布证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07-03 17:41

近期收到不少关于工程款结算问题的咨询,特别是遇到对方拒绝签署结算单的情况,很多朋友感到十分苦恼。其实,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可能需要向法律方面求助。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结算单的作用,它是工程款结算的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收到了结算单并核对无误,则应该尽快与对方签署,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但如果对方拒绝签署结算单,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1. 协商解决: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沟通,理性进行协商,了解对方拒绝签署的原因,尝试寻求解决方案。 2. 司法救助: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签署结算单,并索取违约金等相关赔偿。 3. 红头文件:如果合同中约定需要签署结算单,可以将签署结算单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对方,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 总之,遇到工程款结算问题,应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自己的权益。如需法律咨询,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团队,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06-04 10:33

今天听一个老板说了这么个事儿啊,工地框架呢,其实已经全部完工了,甲方呢,临时通知说今年彩板不打了,刚才啊算了一下账,如果不打彩板啊,甲方应该付于总工程款的70%,当时合同呢也是这么签的,有个朋友啊,可能会不信,付到总工程款的70%怎么还会赔钱呢?那造成亏钱啊,也不是单一的一个方面,吊车和辅材呢,当时是加了10块钱一平,结果呢,做到现在是超出了这个预算的。再有呢,就是当时制定的啊,是40天全部完工,结果呢45天放假刚完工,原因呢,就是下了场雪,气温呢一直没有回升,导致后期的进度一直跟不上来,大家引以为戒吧,以后再接工程啊,甚至要把天气预报考虑在其中了,关注张家余,要账别犹豫。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07-03 10:02

近日很多客户询问到一个问题:部队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律师认为:首先需弄清拖欠原因,其次再制订进一步的处理方案。 对于原因,一方面可能是行政机关的资金拨付问题,另一方面可能是存在合约纠纷,如工程质量、计算标准等方面的争议导致的。 而在处理方案方面,律师根据各种不同的情况,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1. 如果是资金拨付问题,可以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申报、投诉、起诉等方式进行维权。 2. 如果是合约纠纷导致的拖欠,可以联系客户的律师寻求法律协助,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3. 如果是其他原因导致的拖欠,可以利用社会媒体等渠道发声维权,一定程度上对于增加舆论压力,起到一定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律师认为,如果遇到部队拖欠工程款问题,首先要冷静处理,全面了解拖欠原因,然后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进行处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06-03 18:41

法院不查老赖的财产 我该怎么办?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07-03 09:12

各位朋友, 最近接到不少委托,反映一些企业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如果遇到公司不给结算工程款的情况,大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作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 按照合同条款向对方发出清算通知书和催款函,要求对方提供清晰的结算明细,尽快结算工程款。 2. 在催款进展不顺利、对方不作出回应如通之后,可咨询律师,要求律师发律师函,要求对方支付欠款。 3. 如对方仍不支付欠款,可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相关部门举报投诉,要求对方配合调查并协调解决。 4. 如果以上措施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您感觉自己在投诉过程中存在不确定的地方,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在保障自身利益的同时更加方便有效地解决问题。 以上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有异议或需要更详细的服务,欢迎随时联系我进行咨询。 祝各位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06-04 10:55

目前中国建筑行业里,以内部承包项目责任制的名义签订协议书后,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是挂靠施工的情况比比皆是。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项目被认定为挂靠施工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监管层面,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时,不同行政机关可依据不同法律法规对公司和项目经理进行处罚,仅罚款这一项就可以按照项目产值的2%~4%进行罚款。 相反,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内部承包时,属于合法,被认定为转包时,处罚也比挂靠轻的多。 经济纠纷层面,当项目对外拖欠人材机款项时,如果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则公司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项目经理追偿。 综上,对于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来讲,如果被认定为挂靠,无论是行政处罚层面还是责任承担方面都是最差的结果。建议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尽力避免双方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关系,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07-02 15:28

尊敬的朋友们, 我最近接到了一些朋友的电话咨询,他们表示在做工程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导致工程干了一半,却不得不放弃了。我深知这种情况对于业主和工程方都非常不利,因此,我想借此机会和大家分享一些相关信息与建议。 首先,当你在做工程的时候遇到困难或者无法继续施工的时候,第一时间要做的是与业主进行沟通。你要告诉业主你正在面临的困难和难题,请求他们的理解和配合,并尽力提供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这样,你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后续纷争和诉讼。 其次,如果你无法解决问题,并且认为这个问题是需要法律专业处理的,那么你应该尽快与专业的建筑律师联系,并寻求其帮助和建议。 最后,我想强调,即使你无法继续施工,也不能将其视为无所谓,必须采取积极的态度,开展负责任的解决方案,以使这个问题得到及时而合理的解决。 如果您现在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或者您想获得更多的建筑法律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帮助您。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06-03 18:42

央企国企的工程项目不能干了,单价太低,结算费劲,垫资施工不回款,很多朋友都跟我说呀,像钟某建、中某局这种项目被拖欠工程款,只能吃哑巴亏。我说错,我们最近处理的七八家央企的官司,他们怕的就是查封保全账户,一封员工的工资都开不出来,执行阶段法定代表人被限高,到时候呢,他们就会主动来找你谈了,不要再听他们一遍一遍的忽悠了,拖你个一年半载,抓紧诉讼,老规矩,你的工程款问题评论区留言。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07-08 13:01

近期遇到一些工程款拖欠的案件,但是客户提出诉讼时效已过,这让我不禁感叹诉讼时效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律师,我们在处理案件时必须要关注时效性问题,否则很容易错失诉讼时机,导致无法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工程款拖欠案件时,我们必须要先确定诉讼时效的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或者三年,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而对于工程款拖欠的案件,诉讼时效期限也会有所不同。在建设工程领域,由于工程款的支付与工程的进度密切相关,因此诉讼时效期限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如果工程款拖欠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我们就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客户的权益。可以选择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在协商中加入法律的约束力。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例如申请仲裁等方法。 总之,在处理工程款拖欠案件时,我们必须要及时了解诉讼时效期限,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都能够注意时效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06-04 11:03

只有甲方签字,没有甲方盖章,结算就办不了。先说答案,可以办,工程款也照样可以收到。说一个案例啊,一个民营建筑公司分包了国企的一个路基项目,因为各种原因中途退场。退场时,这个民营公司自己制作了6本结算书交给甲方现场代表,甲方代表也以自己的名义出具了一份收条,法院判决只有签字没有盖章的,这份收条有效,结算书也有效。所以不要以为所有的项目都是没有甲方盖章,结算就办不了,工程款就收不到。大家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在评论区提问。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07-03 08:56

恭喜我的朋友申先生!今天他终于拿到了他期盼已久的工程款!作为他的朋友和律师,我非常为他感到高兴! 当初,他向我咨询如何签订合同、如何防范风险,那时我便清楚地看到了他对创业的热情和追求成功的勇气。通过积极的努力和坚定的信念,他成功地完成了这项工程,并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我相信,申先生的成功不仅仅是因为他拥有卓越的能力和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他在工程期间保持了积极的态度和真诚的服务精神,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这也正是我最欣赏他的地方。 恭喜申先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也非常荣幸能够成为他的朋友和律师。我相信,他的未来会更加光明,并且我也会继续为他的成功保驾护航。 最后,也希望我的朋友们能够向申先生学习,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价值!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06-04 10:30

工程完工后,居然3年5年都办不完结算,拖结算才让工程老板真的很难,才是好多建筑企业垮掉的真正原因。只要甲方不结算,甲方就说,诶,我没结算啊,就不拖欠你工程款,只要你不同意,甲方随便乱欠工程款,甲方就说没结算不欠你工程款,只要你不同意,甲方随便乱砍二三成甚至3~5成的工程款,甲方就是不给你结算。恶意拖延结算,才导致工程长期被拖欠的根源。关注张家余要账别犹豫。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07-08 11:54

【法律知识分享】一个常见的问题:人去世了之前的工程款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一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要看工程款是在哪个阶段产生的。如果工程款是在建设过程中已经付款的,那么建设单位就有相应的欠款责任,无论工程是否完成。 其次,如果工程款是在建设完成后已经形成的,那么就需要看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了工程款应在建设完成后一次性付清,而建设单位未能按照约定支付,那么建设单位就应该对欠款进行垫付。 最后,如果建设单位已经无力垫付工程款,并且工程款已经形成了债权,这时债权人可以向建设单位追讨欠款。但是如果债权人无法确定建设单位的身份,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查证。 总之,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债权人,都需要从合同约定、债权形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求得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如果您遇到了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本人,我会竭尽所能为您提供帮助。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06-04 11:02